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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漁業發展應抓好六個環節
資料來源:中華十億農網
所屬地區:中國大陸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姜春雲認為,今後一個時期,我國漁業經濟的發展應著力抓好以下幾個關鍵環節:
一是不斷深化漁業體制改革,創造更富有生機活力的漁業生產經營機制。要根據當前漁業發展、市場經濟、加入世貿和雙邊漁業協定實施的新的形勢變化,積極探索建立健全統一高效、減輕負擔、系列服務,方便漁民的漁業管理體制,進一步完善優化漁業生產經營機制。
二是堅持以養殖為主,養捕加並舉的漁業發展方針。漁業法確定的以養殖為主,養殖捕撈加工並舉,因地制宜,各有側重的漁業發展方針是符合國情的,要繼續貫徹落實,並注意科學規劃,合理佈局,發揮優勢,確保漁業經濟持續快速發展。
三是積極調整優化漁業結構,走產業化經營的路子。要根據市場需求調整養殖品種結構,增加名特優新品種比重,調整捕撈作業結構,努力發展遠洋漁業。要做好中日、中韓漁業協定生效後漁民的轉產轉業工作,大力發展水產養殖加工、儲藏、包裝、運銷和其他相關產業,實行產業化經營,努力開發後續效益。要重點培育一批龍頭企業,帶動漁民增加收入儘快致富。
四是實施科技興漁戰略,努力提高漁業科技含量。依靠科技進步,推廣優良品種和先進養殖技術,嫁接改造傳統漁業,在生產、加工、銷售、產品質量核對總和漁政管理等方面廣泛應用最新科技成果,積極推進標準化生產,有效提升產品檔次和競爭力。
五是強化漁業資源和生態環境保護,實現漁業可持續發展。要清醒認識對漁業資源過度開發利用帶來的嚴重後果和環境污染、資源衰退的嚴峻形勢,堅持合理確定捕撈強度,切實改變掠奪式的撈捕方式,繼續實行休漁制度,下大力防治漁業水域污染,把漁業資源和生態環境保護好。
六是加強法制建設,堅持依法治漁。目前我國已建立比較完整的漁業法律制度,進入了依法治漁的發展階段,各地政府特別是漁業行政主管部門和其他相關部門要依法規範養殖撈捕行為。維護漁業生產秩序,為漁業經濟創造好的制度環境,以保障和促進我國漁業經濟有一個新的更大的發展。
(農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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