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活動目的:
推動農業精品 - 台灣名茶,引導形塑精美、創意之茶品包裝並結合當地茶藝文化、地理人文特質及導入茶品故事, 以 環保、實用、創新、美觀大方,能將優質臺灣名茶商品化及禮品化之設計概念,以展現優質臺灣名茶品質、特性的茶品禮盒,吸引消費市場的注意與支持,同時透過多元行銷管道,提昇台灣名茶吸引力,並成為伴手禮品。
二、 設計主題與內容:
1. 定位:台灣精品名茶 。
2. 尺寸材質:創意無限,不限長、寬、高。
三、主辦單位: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
四、協辦單位: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茶業改良場、農糧署各區分署、各縣市政府
五、承辦單位:桃園縣農會
六、參賽資格:
1. 通過產銷履歷或有機驗證之生產單位 ( 產品張貼有產銷履歷或有機標章 ) 。
2. 申請通過產地證明標章之生產單位(產品張貼有產地證明標章)。
3. 由各縣市政府或茶業改良場或農糧署各區分署推薦輔導有案之製茶廠、產銷班、農會、合作社場 ( 最近 1 年考評 70 分以上 ) 或優質茶集團產區營運主體。
4. 經直轄市、縣市政府製茶廠環境衛生安全評鑑 1 星級以上之製茶廠。
七、評選產品規定:
1. 產品為 採自茶樹 ( Camellia sinensis) 芽葉, 且為國產原料並於國內加工製造,供 人類飲用之各種茶類 。
2. 產品標示應符合食品衛生管理及標示相關規定,未符合規定者即取消參賽資格。
3. 每一參賽單位以提出 2 件產品,且為近期二年內設計產品為限。
4. 產品需符合環保要求,包裝層數需 3 層 ( 含 ) 以下;除直接接觸茶品之包材外,材質應為可回收利用者。
5. 每件禮盒產品總重量限 2 公斤 ( 含 ) 以下。
6. 入選之產品應配合主辦單位辦理相關行銷及宣傳活動,並可達商業化生產,未能符合上述條件者,則不予錄取。
八、獎勵方式:
1. 預計評選 10 名,除頒發獎座各 1 座外,並參與 「 2014 台灣國際茶業博覽會」進行專區之展示 ( 售 ) ,協助產品行銷, 拓展客群。
2. 利用平面宣傳,佐以雜誌等置入性行銷方式,加深國內、外消費者印象,增加產品曝光度?知名度。
3. 參選產品如經評審委員評審未達水準,主辦單位得調減入選名額,並得調整相關宣傳工作內容與數量。
九、評選日期:中華民國 103 年 9 月 19 日 [ 暫訂 ] ( 預定 11 月 14 日頒獎 )
十、評選地點: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台北辦公區 ( 台北市杭州南路 1 段 15 號 )
十一、報名及作品繳交日期:中華民國 103 年 7 月 1 日原至 8 月 30 日 17:00 止,現延展至 9 月 15 日 17:00止,逾時恕不受理。
十二、參選產品繳交規定:
1. 每件參賽茶品需繳交商品 1 份、報名表 1 份 ( 附表一 )( 由縣市政府或茶改場或農糧署分署推薦參賽者應再檢附推薦表如附表二 )( 製茶廠環境衛生安全評鑑 1 星級以上之製茶廠應再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 ,掛號郵寄至 桃園縣蘆竹鄉龍安街 2 段 968 號 ( 桃園縣農會推廣課 ) 或專人送達上址。
2. 參選產品應妥善包裝保護,外表並應註明「評選用」字樣,如因包裝不良致郵寄造成損害或遺失,均由寄件者自行負責。
3. 參選產品均不退件。
4. 經審查參選產品應繳交商品及應檢附相關文件不完備者,即予退件並不予補件及取消參賽資格。
十三、評審:由承辦單位遴選專家學者函報農糧署同意後聘請組成評審委員會,依評審項目配分標準評分。
十四、評審項目及配分:
1. 產品特色、內涵及創意:形象塑造、整體造型、包裝設計、茶品故事、產地茶藝文化與地理人文特質等 40% 。
2. 環保:包裝材質之環保概念性 25% 。
3. 實用性:適合送禮目標、方便性等 25% 。
4. 產品商業價值及行銷發展潛力:以行銷發展潛力為前提,例如價格是否合理、是否創新、運送方便性等 10% 。
附件:
2014第二屆台灣名茶形象包裝設計競賽活動辦法